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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吴文嫔诉被告常州市溧阳市美薇母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蒋建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

2022-07-27 20:38:44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民初8531号

蒋建华

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1)苏0481民初8531号上诉状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上诉状公告正文结尾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应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周兰,联系电话:0519-87166506,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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