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7-27 20:38:44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民初8531号
蒋建华:
本院于2022年7月18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1)苏0481民初8531号上诉状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上诉状公告正文结尾处“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应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
本案承办法官:周兰,联系电话:0519-87166506,
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天目湖法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