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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陈桂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的更正公告

2022-03-28 16:42:44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民初5936号之一

陈桂顺:

本院于2022年1月19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1)苏0481民初5936号判决书的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判决书第5页第8行“案件受理费60元(已减半收取)”应为“案件受理费120元”。

特此公告

 

○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陈萍,联系电话:0519-87035501,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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