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2 10:51: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苏0481民初4166号
潘婷:
本院于2021年10月29日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的(2021)苏0481民初4166号判决公告,因笔误,特更正如下:原判决公告中的内容 “案件受理费1150元(已减半收取)……”应为“案件受理费2300元……”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刘学民,联系电话:0519-87033763,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