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0 14:48:00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16)苏481执字第1300号
王中华:
本院在执行卢涛与王中华(身份证号码:3204811983****6215)运输合同纠纷一案中,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王中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依法于2016年3月31日委托了评估公司,依法对登记在王中华为所有权人的苏D7Y229号车辆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108700元。本院在向你送达时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
特此公告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杨家林,联系电话:0519-87116018,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邮编:213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