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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陶国荣诉被告杨正元、陈忠华、常州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上诉公告

2022-09-26 16:41:19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3633号

杨正元、陈忠华、常州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陶国荣诉被告杨正元(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61****0817)、陈忠华(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4****3218)、常州易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上诉人陶国荣就(2022)苏0481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上诉人诉称,1.撤销(2022)苏0481民初3633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诉请。2.原审诉保费、二审上诉费由被上诉人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二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张才保,联系电话:0519-87035690,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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