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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秦欢与被告肖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判决公告

2022-05-13 17:22:1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886号

 

肖尧

本院受理的原告秦欢与被告肖尧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92****001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481民初886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主文如下:被告肖尧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秦欢借款5万元。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负担。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戴伟民,联系电话:0519-87033978,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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