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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蒋旭平与被告曹卫平、邓春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2-09-30 15:00:15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0481民初6778号

曹卫平、邓春娣

本院受理原告蒋旭平与被告曹卫平(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811965****1615)、邓春娣(居民身份证号码3204231973****1626)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请:一、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50000元及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15日,并定于2022年128下午2时在本院埭头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九月三十

 

附记:本公告通过溧阳市人民法院官网刊登。本案承办法官:杨文豪,联系电话:0519-87033081,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埭头法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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