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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原告张强与被告吴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公告

2022-05-16 17:16:38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江 苏 省 溧 阳 市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苏0481民初1431号

吴涛:

本院受理原告张强与被告吴涛(居民身份证号码:35012811974****1417)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简转普裁定书和证据材料等。原告诉称,要求吴涛归还230000(贰拾叁万元整)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送达之日起15日,举证期限为送达之日起30日,并定于2022年7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溧阳市人民法院第二十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不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合议庭将依法进行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附记:本案承办法官:戴伟民,联系电话:0519-87033978,联系地址: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速裁庭,邮编:2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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