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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男子以帮忙卖车为由骗取钱款用于网络赌博被判刑

2021-08-25 10:27:21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2021年初,不堪车贷重负的赵某(化名)找到孙某(化名)帮忙出售车辆,孙某假意答应,拿到赵某用于偿还车贷的银行贷款12万元后却用于网络赌博。8月17日,溧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2021年初,赵某因无力帮儿子的小型轿车偿还贷款,遂委托孙某帮忙卖车。孙某告知赵某需要把车贷全部还清才可以卖车,在得知赵某无力偿还全部车贷后,孙某主动介绍和帮助赵某向银行借款人民币12万元,同时虚构其会帮赵某将12万元用于偿还车贷、垫付超出12万元部分的车贷等事实。

    1月12日,赵某将12万元转账给孙某,孙某收款后却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仅仅两天时间全部输光。此后赵某多次追问孙某车贷偿还情况,孙某以还清车贷需要银行预约和审批、需要车管所解押等理由不断搪塞、拖延。赵某心感被骗,多次要求孙某还款直至案发。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孙某近亲属代孙某向赵某偿还全部钱款,并取得赵某谅解。

    溧阳法院经依法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孙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孙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说法生活中,熟人诈骗的案例屡见不鲜。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对熟人要求的转账、汇款等行为也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他人的花言巧语,谨防上当受骗,要通过正当合法途径解决问题,消除“托关系”情结。为避免遭受欺骗或财产损失,请谨记:提高警惕、绷紧心弦、谨防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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