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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妥善调解涉企纠纷 护航企业发展

2022-07-25 12:00:47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近日,溧阳法院处理在一起涉企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运用善意文明司法理念,成功调解案件的同时,重架企业信任桥梁,高效维护合法权益,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上海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与江苏某纺织公司(以下简称纺织公司)签订一份《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科技公司向纺织公司提供一台空气悬浮离心鼓风机,并在合同中就使用悬浮鼓风机所节省的实际电费收益分配进行了约定。在使用中,纺织公司认为鼓风机未达到预期效果,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便自行将机器拆除换成原设备。科技公司派员工去纺织公司查看运行情况时发现鼓风机已被拆除,认为纺织公司损害了其预期电费收益,并就机器返还多次与纺织公司协商,双方为此僵持达两年之久。

为妥善化解理纠纷,避免案涉企业因矛盾未得到及时解决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承办法官黄松伟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和合作基础,认为以调解的方式去化解纠纷会更有利于实质性解决矛盾和改善企业外部环境,故顶着40度的高温前往纺织公司现场查看机器设备情况。黄松伟从合作初衷切入,讲清法理、叙述情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谅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重建信任,达成一致意见,纺织公司同意将机器返还给科技公司,科技公司支付补偿款。

黄松伟趁热打铁,现场为双方协调机器、款项交接事宜,并帮助联系物流公司,经过半天的交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对法官不畏酷暑、吃苦耐劳以及尽心尽力化解纠纷的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赞扬。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溧阳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全面、善意、审慎、创新”十字方针,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部署要求,能调尽调、当判则判,兼顾司法的刚性与柔性,充分保障当事人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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