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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人民法院

溧阳法院联合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召开关于启动“诉讼保”业务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2022-09-16 15:48:26 来源: 作者: 访问数:

9月15日上午,在常州中院和溧阳法院联合组织下,溧阳法院联合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召开关于启动“诉讼保”业务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会议由溧阳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周福岭主持。常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王玉刚,溧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庄松年,溧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捷,中国银行常州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邹晓星,中国人民银行溧阳市支行党组书记、行长王勇,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周宁,溧阳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薛文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贸易金融部经理张旭等出席发布会及签约仪式,首批11家企业代表及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发布会上,薛文华副院长向各家媒体详细介绍了全国首创的“诉讼保”业务的相关情况,张旭经理介绍了“诉讼保”业务的办理流程。

2021年,溧阳法院共受理财产保全案件2320件,涉及财产保全总标的额约55.38亿元。其中涉及公司法人的财产保全案件1016件,财产保全总金额约35.38亿元。实务中,溧阳法院发现财产保全权利滥用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被申请人的权益,破坏了被申请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也一定程度上造成司法资源浪费,损害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滥用财产保全权利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非必要申请财产保全,二是恶意申请财产保全,三是不当申请财产保全。

为落实“六稳六保”任务,深化“法银”战略合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作用,避免司法成为压垮企业“最后一根稻草”,溧阳法院秉持“能动、全面、善意、审慎、创新”理念,与中国银行溧阳支行决定共同开展“诉讼保”业务。

“诉讼保”的最大特点就是事先保护、全面保护,即通过银行提前提供担保,法院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最大限度避免或降低因滥用财产保全或连续小标的诉讼保全对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并具有四个优点:一是拓展担保渠道,体现同等保护;二是保护优质企业,突出事先保护;三是确保执行到位,实现胜诉权益;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共赢局面。

随后,溧阳法院立案庭负责人周福岭和中国银行常州分行贸易金融部经理张旭分别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后,溧阳法院与中国银行溧阳支行进行了“诉讼保”业务的签约,中国银行溧阳支行与首批申请“诉讼保”业务的五家企业代表分别进行了“诉讼保”业务签约仪式。

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王玉刚行长指出,“诉讼保”业务是人民法院与金融机构主动作为、协同创新而推出的特色产品,能够有效避免小额诉讼及恶意诉讼干扰优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发展的有效举措。

常州中院曹忠明院长指出,“诉讼保”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机制,其不仅是构建共赢格局的有益尝试,还是完善司法服务的现实成果。一方面,“诉讼保”既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能有效保障权利人的债权实现,同时有利于拓展银行业务、节约司法资源,形成共赢局面;另一方面,“诉讼保”也体现了溧阳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融入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的有益探索,将为溧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签约仪式结束后,周宁、周福岭和两家受邀企业代表应邀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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